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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一)不是公义、公道的公,乃是公众的公。
1.专一的人很容易单独生活,不愿与人共同生活,所以要公来平衡。
2.公是不单独、不自私、不孤僻、不清高、不独善其身。
(二)教会是神的国,有神的众百姓(弗二19)。
(三)教会是神的家,有神的众儿女(弗二19;提前三15)。
(四)教会是基督的身体,有祂的众肢体(林前十二12~31;罗十二4~5,15~18;弗四12,15~16)。
(五)必须过公众交通的教会生活,互相联络,彼此配搭,一同事奉。
1.有生命就有本分,有责任,有义务,共同事奉。
2.配搭事奉的益处(传四9~11;弗一23;二10,20~22;四16)。
(六)脱去行为上的旧人(旧社会生活),穿上新人(过教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