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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主同死

 

【先有同死,然后纔有同活】不死就不生(参林前十五36);与主同活的先决条件,乃是与主同死。「我」既然没有一点的能力行善,就应当把「我」摆在完全无助、无有的死地。基督徒的生命,并非改良「我」而来的;它完全是一个新造(参林后五17)。若是不死,就不能生。所以不怕死!我们要向着「我」死,并真正停下「我」自己一切的活动。如果我们真的放下了「我」自己的一切,实际上并没有甚么损失。除非我们有所脱离,我们就无法进入。

 

【与主同死的诀要】「与主同死」,也就是「与基督同钉十字架」;这一件事必须有两方面的合作,纔能成为我们的经历。单有一方面是不行的,总得两方面全有纔行。

    首先,我们里面的眼睛必须被开起来,看见当两千年前主耶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神已经把我们摆在基督里,与祂一同钉死了。这是神所已经成功的事实。比方:你写几个大字在一张纸上,当你把这张纸撕开的时候,你同时也把那几个字撕开了。同样,当基督为我们被钉死在十字架的时候,我们在祂里面也一同被钉死了。基督死了,「我」也死了。

    其次,我们必须从心里深处「阿们」这件事──承认神所已经作在我们身上的事。神既已经认为「我」这个人不行,所以把「我」钉在十字架上,那么我也应当承认「我」不行,「我」该死,「我」已经死了。但是有许多基督徒,虽然神看他们不行,而他们却看自己还行,还想尽力来作,来讨神喜悦;虽然神已经把他们钉死了,而他们却还是想要立志,想要挣扎。所以若非我们的配搭合作,神所已经成功在我们身上的客观事实,就还不能成为我们的主观经历。

      我们若能真的从心里承认说:神看我不行,我也看我不行;神看我除了死之外没有别的用处,我也看我除了死之外没有别的用处。我就是这样无用的人,我只配死。

 

【与基督同死】假设今天有一个怀有双胞胎的母亲,很不幸地遇到了车祸,结果造成一死三命的惨剧。原来当母亲过去的时候,双胞胎也就随之过去。同样地,神把我们放在基督里,两千年前,当主耶稣为我们被钉在十字架的时候,我们也在祂里面。那次的死不是一死三条命,乃是亿万条的命。所以,保罗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加二20)

 

【把自己放进棺材里】大约一九四六或四七年,报上登载日本地方有一个人,大发讣闻,说自己已经去世。又自买棺材,穿上死人的衣服,叫人抬自己放入棺材里面。于是一一如仪地,举行了丧殓典礼。礼毕,再活生生的从棺材里面爬出来,改了一个新名字,表示旧人已死,今后要重新做人。可是出来不久,他又故态复萌,为非作恶,和未曾举行丧里的时候一样。基督徒旧人若未死透,就有回复原状的可能。

 

【实行与主同死的六件事】在我们的生活上,至少有六件事,要切实去实行,才能体验到你已经「与主同死」了:()我们的心当向罪死(罗六10~11)()我们的心要向主活(罗六10~11)()不容罪在身上作王(罗六12)()决不再作不义的器具(罗六13)()献上身体给主使用(罗六13)()天天甘愿为主牺牲(林后四10)。─《五十灵筵》蔡清宁

 

【必须经历与基督同死】我们若是以感情的方式,来感受我们主的死;因同情祂的羞辱和痛苦而哭泣,那是不够的 ─ 对于某些动人的人类悲惨故事,我们也会有类似的表现;对于某些感人的演说,我们也会痛哭流涕。虽然这样,我们对基督宝血的能力,仍可能一无所知。基督的死,说出一伟大并潜在的事实,而我们需要进入与祂联合的地位上,并且借着信心由我们亲自「交通于祂的苦难」(腓三10另译)。亲爱的阿,你是否进入基督的死,把它算作你死?─ 宣信《基督的生命》

 

【与主同死同活乃是一个已经成功的事实】「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祂是爱我,为我舍己」(加二20)。许多人误会以为神把加拉太二章二十节给我们作目标,盼望我们作基督徒五年、十年,直等到有一天,我们能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了。他们以为这是一个最高的目标,是要去达到的。许多人想,我一直追求,追求到有一天达到那一个地步就好了。但是我们要记得,加拉太书二章二十节并没有说这是神要我们去达到的目标;它所说的乃是神的方法,是神已经作成的。神是要给我们看见甚么是基督徒的生命,基督徒应该怎样活出祂的生命,来满足神的心。感谢神,我们在基督里面已经钉死了,不是要我们追求与祂同活,乃是基督作我们的生命在那里活着。是主耶稣为我们活,是主耶稣替我们活。倪柝声《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