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第十三章
【罗十三1】「在上有权柄的,人人都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世人顺服地上掌权的,是因为惧怕法律的制裁;我们基督徒顺服掌权的,乃是由于敬畏神,因为权柄都是出于神主宰的许可和安排。――《读经指引》
神的儿子,从不在外面顶撞地上的权柄,不论这权柄是对是错,是好是坏。这是因为:(1)尊重父神主宰的安排;(2)接受环境的遭遇;(3)神儿子的国度是属天的、属灵的,不须与属地权柄正面冲突。主耶稣的顺服肉身父母(路二51),不反对纳税给该撒(太廿二21),接受彼拉多的审问,承认他的权柄(约十八36;十九11);以及保承认辱骂大祭司是错(徒廿三5),戴维绝不敢稍微为害扫罗(撒上廿四1~15),都是这个原则;他们这些光景,都是神儿子的见证。――《读经指引》
【罗十三1,法兰克林承认神在国家事务上的权柄】便雅悯法兰克林不是个福音派基督徒,他的日常生活也不是完全符合圣经的原则;然而,他相信『承认神』是建立美利坚合众国的必要因素。在一七七八年一个立宪的会议上,他作出以下的声明,并要求议会每天的程序以祷告作开始。
『我已经活了一把年纪,随着日子的过去,我越发看见一个真理的明证,就是神管理人类的事。若一只麻雀没有神的许可也不能跌在地上,难道一个国家的兴起可以不用祂的帮助吗?我们从《神圣的文献》(圣经)中得着保证说,「若不是耶和华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劳力。」我肯定地相信这个,也相信若得不着祂协力帮助,我们在这政治大楼所进行的,也不会比巴别塔的建筑者好。』
盼望今日的国家领袖能这样清楚地承认神在国家和世界的事务中。
基督徒与政府(十三1∼7)
初期教会是生存在罗马政权之下,受极权的殖民地政策所管治。「仍在地上作子民」的基督徒,应如何表现其公民的身分而又忠于对神主权的尊重呢?这便是保罗本段教训的重心。
值得注意的,是罗马政府当时对教会是不友善的,甚至是逼迫教会、阻拦教会发展的,但保罗在此仍强调基督徒要「顺服政府」,为何?
.顺服政府的理由(1∼2):保罗从属灵的角度看这问题,认定政府的统治权力是从神来的,即所有国家权力架构都是神所立定的(参创一28),故此凡「在上有权柄的」政府,圴是神所赐予的,人人都当尊重,基督徒也不能例外。试想,一个地方若没有政府管治,那里还有法治使民生安居呢?连教会也一样不能自然地扩展呢!所以保罗认为反抗政府的等同反抗神的旨意,这样的人自招惩罚。
.政府的任务与职责(3∼4):政府既然从神领受了管治的权柄,他就必须对设立他的那位独一真神负责,确实地执行他本身管治的任务,包括正确无误地运用「佩剑」的权柄,即执行赏善罚恶的法律,以维持社会公义和有秩序的治安,创造美善的环境和秩序。因此,政府的功能是要阻止互相侵犯,保障人行使神所赐的自由、与公民行动的权利,并保障这些权利得以贯彻。
.顺服政府的动机(5∼7):基督徒顺服政府,不应为逃避神的忿怒,而是为了良心的缘故,有责任行使公民权,这包括应该做奉公守法的公民:作事不违反法律,对国家社会尽义务,如当军或参与纪律部队,积极参与选举活动,以个人身分参政当议员,在义务上纳税,以维持国家的公共费用等;若政府有不当的措施或不公义的法案,基督徒可以抨击政府,以善意向政府表达建设性的意见。
祈祷 主,我不但愿意做一个长进的基督徒,也要做一个良好的公民。
――《新旧约辅读》
【罗十三7】「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惧怕』也可译作『敬畏』。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就是不敬畏神、不畏惧人的人。『惧怕』多着重内心,而『恭敬』偏重外貌。―― 牛述光
【罗十三8】「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基督徒的生活是以义为基础的,是凡事不亏欠人;有一个清洁的手和无亏的良心;基督徒虽凡事不亏欠人,但在他自己却仍以为亏欠,就是在爱上的亏欠,爱是无穷的,没有一人能还清了这笔债。我们欠邻舍福音的债(罗一14)。我们作完一切,只有向神说:免我们的债;我们尽量爱了邻舍之后,还得向邻舍说:我们亏欠你们。―― 谢模善
「凡事不可亏欠人,」我们原有堕落的天性,总是喜欢占人便宜,而使人受亏。但主住在我们里面的新生命,却常使我们觉得对人有亏,因此凡事都不敢亏欠人。――《读经指引》
【罗十三8~10】「凡事不可亏欠」(原文),「爱人如己」和「不加害于人」这两处的人是邻舍,或译为临近的人。邻舍彼此间不是生命的关系,只是住户的关系,所以不称弟兄。―― 牛述光
爱和圣洁的生活(十三8∼14)
保罗继续讨论基督徒对社会应尽的本分,同时论及对现世应有之态度。
.爱的律则(8∼10)
保罗将基督徒的责任扩大,从政府延伸至众人。要「彼此相爱」是基督徒生命的原则,是基督徒对人类应有的一种责任。爱成为律法的总结(参加五14),爱的目标是为别人的好处,「凡事不亏欠人」意即一个爱别人的人,绝不会做出任何有损他人尊严的事,这才算履行了耶稣所说怎样对待邻舍的诫命。其实,爱的债是还不尽的;故此,我们应该知道,全部的律法都在基督徒的爱的律则里得以成全,因为只有爱才能遵守律法,而律法又是衡量爱的标准。
.态度认真(11∼14)
保罗用有力的言词提醒信徒,主再来的日子近了,而今世就是主再来之前的时代。这个时代的特征是黑暗,即是罪恶主导,「荒宴醉酒」,人人顺从罪性,放纵情欲。今天世界各处都充满行径荒淫的事情,不合法的性行为到处蔓延,「艾滋病」(后天免疫力失调症)震惊全球。基督徒在这种时代处境下应如何装备自己呢?保罗从两方面作出提醒:
1. 消极的──脱去暗昧的行为。即弃掉一切的不洁和不能见光的放荡行为,例如不翻阅色情暴力的不良刊物,不观看任何渲染色情的影片,不作任何带有欺骗性和贪婪性的游戏,也不说一些下流人的言语和戏笑的话。
2. 积极的──行事为人光明磊落,即行事端庄正直,生活取向高尚廉洁,身上常常披戴基督在道德方面的美善品行,以致能在生活上表彰优美的德行。
祈祷 主啊,我愿在这黑暗荒淫的世代里保持自洁,作光明之子。
――《新旧约辅读》
【罗十三10】「或有别的诫命,都包括在爱人如己这句话之内了。」诫命有许多条,但其总纲乃是『爱神』,并『爱人如己』。所以我们只要得着基督的爱,并向神、向人流露出这爱,就不须逐条遵守诫命了。――《读经指引》
「爱是律法的完满」(直译)。这话说出:(1)神一切律法的本意,原是爱。神赐律法,非仅以此定罪人、刑罚人,乃为显明人的本相,领人归顺而蒙恩,这就是爱了。(2)这爱就是基督,惟有爱的基督才完满成全了神的律法,使神一切律法的要求不致落空。(3)我们只须活在基督的爱里,自然能够符合神的心意,也就包括了,甚至超出了律法的要求;所以我们无须活在法下,向律法负责,逐条遵行律法的定规。――《读经指引》
【罗十三11】「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
这里所说的得救,是指着我们身体的得救,不能是指着我们灵的得救。因为我们灵的得救,是在我们信的时候就得着的。只有我们身体的得救,是在主再来时得到的,所以越过越比我们初信的时候更近。
【罗十三13】『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的意思是,我们每天的生活,都要像是基督已经回来了,我们是活在祂同在的光明中。
有这样的一个故事:一个拜访学校的人宣布说,当他再回来时,会把一份礼物送给全校书桌最整洁的同学。『你甚么时候回来』学生问。
『我不告诉你们。』访客回答说。
一个向来不是整洁的女同学说她要赢取这份奖品。(你﹗)同学们嘲校地说,『你的书桌一向是乱七八糟的﹗』
『是的,但由现在起,每周开始时我都要把它整理干净。』
『但是,他若在周末回来怎办?』有人问。
『那么,我每天清早清理一次。』
『或者,他会在放学的时候回来。』
女孩子想了一想,然后说:『我知道该怎样了――时刻保持清洁。』
这也是神儿女等候主回来时应有的态度。我们要持守清洁的人生,以致祂回来市我们不会羞愧。
【罗十三13~14】奥古斯丁是因本段经文悔改的。―― 牛述光
第五世纪的圣徒奥古斯丁,实在是个蒙神大恩重用的人。他原是浪子,一生与两个女人休戚相关,一个是他母亲,一个是他的情妇;他母亲非常虔诚,那情妇却是极度放荡。他一生受这两个女人的影响很大,母亲非常爱主,天天为他流泪祷告,求主得着他、释放他;他的情妇则天天败坏他的德性,诱惑他放纵情欲。当他被罪恶捆绑得动弹不得,有一天在他朋友的花园中正为他败坏的生活极其悲恸时,听见有小孩子在唱:『那起来念!拿起来念!』于是,他随手拿起一本圣经,他把圣经一打开,就看到这段经文:『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这段经文对奥古斯丁实在是当头棒喝,他知道这话是神对他说的,他立刻仆伏下来认罪悔改,因此得救。
【罗十三14】「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凡是罪的事,是不能安排的。譬如骄傲、偷东西等,绝对是罪,我们不可因怕到处骄傲、到处偷东西,就安排一个地方可以让我们骄傲,让我们偷东西。但『性』不是绝对的罪,婚姻不是神为肉体安排。乃是因为罪进来,婚姻能防止罪的产生,所以要有婚姻。这不是为肉体安排,这里面有相当清楚的分别。
「不要为肉体安排。」比方说,有一个人会犯骄傲的罪。为了不让他到处骄傲,就安排让他在家里骄傲。如果有地方骄傲,就不骄傲了。这个就叫作为肉体安排。神从来不这样作。
神儿子生活的总论,就是『披戴基督』。披戴基督,一面说出我们在基督里的客观地位,我们以祂为义袍,以祂为遮护;另一面也说出我们活出基督的实际光景,我们以祂为彰显,以祂为夸耀。――《读经指引》
罗马书 第十三章 注释
13:1-14 基督徒处世原则
1-7 信徒与政府
基督徒有服从国家执政掌权者的责任,因为在上者是从神领受权柄,
是神的仆人,在地上代神罚恶赏善,维持秩序。但当政府越过了神所
赐的权柄之时,信徒最终效忠的对象是神而不是人
(见徒5:29);纵
使要为此遭受逼迫,也不例外(见彼前4:14,
16)。
5
「因为良心」:即「因为知道政府的权柄从神而来」。
8-10 爱心与律法
9
「不可奸淫 ...... 贪婪」:分别为十诫中的第七、六、八、十条
。这些诫命的要旨是:不可伤害别人;所以信徒只要爱人如己
(不加害人),便能活出诫命的精义。
11-14 主再来的激励
信徒最终得赎的时候(主再来之时,见帖前4:16-17)更近了,基督徒
在这具体逼切的盼望之下,应更愿意洁净自己(约一3:2-3),行事为
人光明磊落,准备迎接主的来。
14 「披戴主耶稣基督」:即在自己身上活出主耶稣的美德,如同
人穿上美服一样。
思想问题(第十三章)
1.试举出顺从掌权者的理由。
当掌权者不把荣耀、主权归给神,或破坏神的秩序时,这原则是
否适用呢(参徒5:29)?
2.「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
(7) 你有否亏待你生活圈子以内
的人呢?
你对社会上的人又如何?
3.「主必快来」对你有何意义?
你是否时刻警醒地生活?
――《罗马书串珠注释》
章题:在基督里的生活
一、对在上有权柄的――顺服、恭敬
(一)所有的权柄都是出于神。
1.神在宇宙中有祂的管理。
(1)用祂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来一3)。
(2)设立掌权的管理人;『至高的神在人的国中掌权,凭自己的意旨立人治国』(但五21);『要将国赐与谁,就赐与谁』(但三17)。
2.掌权的是神的用人。
(1)有神所给的权能;『不是空空的佩剑』。
(2)与人有益;『罚恶赏善』,拦阻人作恶,鼓励人行善。
(二)应当顺服掌权的。
1.掌权的是代表神掌权――顺服掌权的,就是顺服神;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令。
2.不仅为惧怕而顺服,更要因良心而顺服。
(1)外邦人只为惧怕而顺服。
(2)信徒蒙了重生,良心感觉恢复,更要因神和良心的缘故顺服;『为主缘故』顺服君王、臣宰(彼前二13~14)。
(三)恭敬掌权的――信徒对掌权的,不仅要惧怕,更要恭敬;『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1.他们是神的用人,神的差役,对神应当惧怕而且恭敬,对他们也该如此;『为君王在位祷告』(提前二2)。
2.外邦人只为例定而纳粮上税,信徒更要因恭敬而为之,如同敬拜一样。
(四)信徒有顺服的生命,作顺服的见证,说出神要建立祂的国度。
1.权柄是国度的问题。
2.属地的国度有神所设立的权柄,人人应当顺服,说出神国度的权柄,更当顺服,使神的国度得以建立。
二、对一般的人――以爱待人
(一)爱能叫人不求自己的益处,而不亏欠人;『爱,不求自己的益处』(林前十三5)――消极。
(二)爱能叫人常以为亏欠,而求别人的益处――积极。
(三)爱人就完全了律法,满足神的心意。
1.神就是爱,祂所设立的律法,也是以爱为出发点;『甚么人立甚么法』。
2.人对人这一面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注:诫命有人对神和人对人两方面)。
3.神因爱人,设立律法,叫人不加害于人,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不许流血害命』(创九4~6)。
三、对自己――儆醒
(一)该趁早睡醒:
1.时间已紧迫;『得救…时候更近了…白昼将近』。
2.不能再沉睡,应立即醒起而追求生命的长进,叫生活有见证(帖前五5~8)。
3.现在不急起直追,恐怕到那一天,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一样,要受亏损(林前三15)。
(二)脱去暗昧的行为,穿上光明的兵器。
1.信徒是光明之子,白昼之子(帖前五5);凡是不敢给人知道,不敢叫人看见的一切暗昧行为,都要脱去。
2.行事为人要端正,都能行在白昼,作见证,叫人看见;『光照人前』(太五14~16);『表彰生命之道』(腓二15~16)。
3.脱去暗昧的行为,能叫人脱离恶者的手,恶者也就无法害他;『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必保守自己,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约壹五18);『罪恶』是恶者用以害人的网罗。
4.行事为人端正,是光明的兵器,能胜过黑暗的权势(约壹二14);『以善胜恶』(罗十二21);『行善』可以堵住那胡涂无知人的口(彼前二15);『存无亏的良心』可以叫那诬赖你们在基督里有好品行的人,自觉羞愧(彼前三16)。
(三)披戴主耶稣基督:
1.神叫我们经历得救,灵得救了,还会魂得救、身体得救;『灵魂体得蒙保守,全然成圣』(帖前五23);『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罗七24);『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罗八11~13);到末了,身体得赎,穿上荣形(罗八23;腓二21;注:得救的时候近了,指此而言)。
2.今天就要经历身体的得救,不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
3.让基督从身上活出,而披戴主耶稣基督;神要用我们的身体来事奉祂,在身子上荣耀祂。―― 佚名《罗马书查经纲目》
The Night Is Nearly Over
The Day Is Almost Here
I. Attitude toward
Government
1.
Submit to the Authorities
2.
Fulfill the Obligations
3.
Do What Is Right
II.
Attitude toward People
1.
No Debt
2.
Love Your Neighbor as Yourself
3.
Fulfill the Law
III.
Attitude toward Self
1.
Be Alert and Behave Well
2.
Clothe Yourself with Jesus
3.
Don’t Gratify the Sinful Na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