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
以赛亚书第卅二章
拾珍
【赛卅二3~4】「那能看的人,眼不再昏迷;能听的人,耳必得听闻;冒失人的心,必明白知识;结吧人的舌,必说话通快。」
我们的眼、耳、心、口,都可用来向「公义的王」效忠。─ 慕迪《有福的盼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