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是一个新人
使徒保罗说:「...为要将两下在自己里面,造成一个新人」(弗二15原文)。这里的「新人」,并不是指个别的基督徒,而是指团体的基督徒,就是教会。教会是一个新人,说出教会的性质,截然不同于我们老旧的观念:
【教会是一个『新人』】今天有许多人想:犹太信徒加上外邦信徒就是教会。他们认为,无论人的种族、语言、传统、观念或背景是如何的不同,只要持守共同的信经、信条,他们集合在一起,就成为教会。因此在教会里面,可以容许一些先天与生俱来、和后天环境熏陶下所造成的区别存在。但是,教会不是一个「众多旧人的集合体」,教会乃是一个「新人」。「新人」的意思是说,凡是从旧生命、旧族类来的事物,都必须被拆毁、被对付、被除掉。因此,保罗在论到这个新人时说:「这新人...没有希利尼人,犹太人;没有受割礼的,未受割礼的;没有化外人,西古提人;没有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内」(西三10~11原文)。这里给我们看见,「新人」是全然新的,并且只能是新的。在教会的范围里面,只能保留那些是出于基督的东西,因祂必须「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内」。一切出于旧人的东西,都必须死,都必须被钉在十字架上。教会所必须除掉的东西有:
(一)民族性的区别:「希利尼人」和「犹太人」,是两个区别很大的民族。希利尼人注重理性和智慧,现代的哲学和科学是从他们出来的;犹太人注重传统和宗教,现代的宗教大多是从他们出来的。但是在教会这个新人里面,「没有」希利尼人和犹太人。无论原来民族性的区别有多大,都不能带到教会里面来。
(二)国籍的区别:「犹太人」有很强的国家主义,他们轻视所有的外国人,看外国人都是下等动物,都像狗一样。但是在教会里,并没有中国人、美国人、泰国人、马来西亚人、新加坡人、菲律宾人等等。这个国籍的墙,必须从我们的心里除掉。你一把国籍的思想带进教会里来,就叫教会变作肉体的机关,而不是一个新人。
(三)宗派的区别:割礼是一种肉体上敬虔的记号。犹太人非常看重割礼,他们认为「受割礼的」是在神的约里头的人,「未受割礼的」就不是在神的约里头的人。一个人没有受割礼,就不能与他通婚。所以使徒行传十五章题到,连外邦人信了主,他们也要勉强外邦人受割礼。换句话说,犹太信徒把这个敬虔的记号,拿来分别神的儿女。但是保罗说,在这新人里,没有受割礼的,未受割礼的。任何教条和礼仪,都不能用来作你和别的弟兄的区分。要知道,宗派的产生,就是因为有些神的儿女,以某些教条和礼仪,来与别的神的儿女分别。加拉太书五章廿节说出许多肉体的行为,是神所不喜悦的,是神所拒绝的;其中有一件就是「异端」。这个字在希腊原文的意思是「以道理和别人来分宗派」,达秘把它翻作「意见的不同」。原文的意思并不指道理的「对」或「错」,只是因着某种道理上的不同,就和别的基督徒分开了,这就是「异端」,这就是肉体的行为。在教会里面,不可以分门别类,我们必须从心里把宗派的观念拿掉。
(四)文化的区别:「化外人」意即野蛮人,是受人轻看的人;「西古提人」据说是文化水准高、受人尊敬的人。在世界上,因文化水准不同而产生的区别,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但是在教会里面,我们不能把有教养的弟兄姊妹摆在一起,另把粗俗的人放在一堆。这种文化高低的区别,必须排除在新人之外。在基督里的人,是最大的人,甚么人间的不同都容得下。我们是在主里面接触,我们是在主里面相爱,其余的事都容得下。我们绝不以别的事来分别神的儿女。另一方面,我们要学习,在罗马人中就作罗马人,在律法之下的人中就作律法之下的人,在甚么种文化之下的人中,就作甚么种文化之下的人。
(五)阶级的区别:保罗说,在这新人里,没有「自主的」,「为奴的」。今天的世界里,虽然早已废除了奴隶制度,但是仍旧有主人、仆人,老板、伙计,上司、下属的区别。当你到社会上去,也许你的主人、老板或上司,碰巧是一个在主里的弟兄姊妹,你必须站住你的地位,尊敬他,听从他,顺服他的命令。但是一到教会里面来,这一个阶级的关系,就不再存在。在教会中,绝不容许偏心待人,不能请有钱的人坐在好位上,叫穷人站在那里,或坐在脚凳下边(参雅二3)。
【教会是『一个』新人】使徒保罗在题到教会这一个新人时,一再地说:「将两下合而为一...使两下归为一体」(弗二14,16)。这话的意思是说,当时在世上两下为敌的犹太人和外邦人,已经在基督里被联合为一。在神眼中看来,教会是「一个」新人,而不是复数的新人。在这里,我们应当意识到教会合一的重要性,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太十九6)。保罗为此劝告我们:「...竭力保守灵里的一。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弗四3~6原文)。教会的合一,是我们的主所已成功的属灵事实,我们的责任乃是持守这个灵里的一。而教会之所以是「一」,乃是根据下列的七个「一」:
(一)一个身体:教会是基督奥秘的身体(参弗一23),肢体虽多,却仍是一个身体(林前十二12);身体是不可分割的。身体既是只有一个,全地的众教会只能摆出一个身体的见证。基督的身体,就是每一有基督生命的人合起来所成功的。我们每一个信徒,是基督身体的一部分。所以要接纳一个人,不管他的背景如何,不管他的阶级如何,不管他的道理如何,要紧的是问他是否有分于基督的人?如果他里面有基督,他就是教会里面的一份子,就是我们的弟兄,除此并无别的要求。
(二)一位圣灵:身体之所以是一,乃因为圣灵是一。教会是由圣灵浸成一个身体的(林前十二13),圣灵是这个身体的成因和内容;圣灵既只有一位,所以身体也是一个而不可分。人外面所表显的合一,是基于人里面所拥有合一的本质。凡没有从圣灵重生或被圣灵内住的人,根本不能被「合一」在教会里。圣灵既是只有一位,就我们所受的都是同一的灵;灵与灵必然能够相通与相交。也许别人的兴趣和你不同,也许别人行径的方法和你不一样,但是,只要他里面的圣灵和你里面的圣灵相同就好了。如果他所得的圣灵,你所得的也是圣灵,圣灵只有一个,就大家在主里面乃是一个教会,没有分开的可能。
(三)一个指望:「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这意思是说,我们因着蒙召,都拥有同样的指望。甚么是我们的指望呢?我们的指望就是在荣耀里和基督永远在一起。我们将来在天上,既是要永远住在一起的;我们今日在地上,就没有分开的可能。信徒的指望既是只有一个,眼前的差别无论有多大,将来有一天我们必要同得一个指望,所以信徒相处,应当放远眼光。凡是不存一体、一灵之心的人,决不配领受永生的指望。
(四)一主:指信徒都归属于同一位主人,就是主耶稣基督。祂是信徒的救主,又是信徒生命的主,和一切生活工作的主。基督徒所承认、所事奉的主只有一位,所以,我们没有分开的可能。但是,信徒若被任何人、事、物,取代了主在他们心目中该有的地位,就很难与其它信徒维持合一;即或合一,乃是假合一。「一」是基督的,不是我们的;若我们因自己的喜好而与别人合一,那就破坏了基督的「一」。
(五)一信:这里的「信」,是信仰的「信」。这「一信」的意思,不是指人对于圣经的真理都有同样的信法说的。圣经并无此种要求。一信,是指基督徒所公有的信仰说的。就是你有没有信耶稣是神的儿子,信祂来死是为拯救罪人,担当罪人的罪?如果无此信心,就不是属乎基督的;如果有这信心,就是属基督的人了。神的孩子们在真理的解释上可以有许多不同的看法,但是,对于这个根本的信仰乃是相同的。没有这信仰的,就是与我们无干的人;有这信仰的,就已经是我们的弟兄了。我们不能要求比这个更少,更少就会把不是基督徒的混在里面了。我们也不能要求比这个更多,更多就会把真的基督徒关在外面了。
(六)一浸:信徒也都是奉父、子、圣灵的名受浸,而归入基督的;而这个浸,不是重在仪式、动作,而是重在它所表明的实质意义。我们信徒都同有一位「主」,用「信」与「浸」和祂发生关系:「信」是里面的,「浸」是外面的。基督不能被分割,信仰不能被拆散,洗礼的外表形式不能被用来作为分门别类的借口。
(七)一神:我们所相信、所敬拜的是同一位独一的真神,又从祂领受神的生命,所以祂又是我们众人的父。这位父神高高在众人之上统领、掌管、支配一切,又在众人中间施予关心、看顾、引导、救拔,并且在众人里面感动、运行、作工、加力。
我们从神手中接过来的甚么都是一样,并且神自己把我们众人贯串在一起,我们没有任何根据,来作分门别类的事。在保罗看,基督徒不能合一是不可理解的,因为他们已经有了一切合一的基本因素;若有甚么不同,也都是无关宏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