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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自由选择

 

【神的主权与人的自决】神给人有自由意志,要人凡事能够自主、自决。按照神的大能,祂能够造一群不能反叛祂的机械式人类,但这种人在神面前是没有价值的。今天神要人自动、自决的归向祂和爱祂。教会历史上争执最烈的神学问题之一,就是神之主权与人的责任。当圣经强调人之责任和自决能力时,圣经同时也强调人之得救和成圣,全是神的恩典(弗二8)。过度强调人的责任和自决,很容易便会把神拯救的恩典,变成了因行为称义和人为的自救。但过度强调神的主权,抹杀人的自决,却会引致人之自由意志的消失和强迫性的救恩。其实,圣经没有偏重任何一方面的真理,往往把人以为不能调和的真理相提并论。圣经并不是要我们去寻求调和的答案,去争辩和去各持极端。在恩典中的完全倚靠和人自决的责任,这二种相反的属灵定律,是信徒生命中健康的压力(Tension)和长进的动力。持守任何一个极端而放弃另一个真理,都会带来生命上的失败。─《五十灵筵》张慕皑

 

【倚靠和追求需要平衡】只在祷告中倚靠和等候神,而自己不肯在恩典中去努力的,结果养成属灵的「无作为」和「懒惰」。这是极端的敬虔生活形态,是有根而无果的属灵生活,是神所厌弃的(路十三6~10;太二十一18~19;约十五6)。反过来说,缺乏倚靠神,过分注重自己的追求和事奉的属灵生活,却容易引致「自恃」、「自义」,或是「自我定罪」。这种有果子而无根的属灵生活形态,也同样是神所定罪的(太七22~23;路十38~42)。神今天要求于我们的,是在生活上保持扎根与结果的平衡。─《五十灵筵》张慕皑